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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户籍居民参加医保有补贴

添加时间:2013年4月2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罗秋近)今年深圳市被列为全国医保扩大试点城市之一。记者10月7日从深圳社保局获悉,《深圳市非从业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10月1日起实施后,标志着深圳市全民医保体系日臻完善,按照《补充规定》要求,深圳市将为非从业居民发放医保补贴,力争年内使深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总参保率达100%。

32万户籍人口未参加医保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告诉记者,2007年全国79个城市和地区被国务院列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单位,今年,试点城市和地区达229个,而深圳市则被国务院列入医保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按照省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深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参保率要达到100%。为积极落实这项工作,保障深圳市户籍非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深圳社保局经过深入调研,反复求证,多次召开论证会修改完善,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非从业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补充规定》。

记者了解到,《补充规定》中所指非从业居民主要指包含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堵、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就已具有深圳市户籍,但还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达到退休年龄之后迁入深圳但在内地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及医疗保障的人员。上述居民目前是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参加深圳市医保,也是目前居民医保重点要解决的部分人群。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深圳市户籍人口共有212万人,其中参加医保的有180万,仍有32万人没有在深圳市参加医保。对此,深圳市社保局表示将采取各种举措,如与社区居委会实行户籍人员与参保情况实行比对,查找遗漏,力争年内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保目标.

非从业居民参保每人每月补贴10至20元

为减轻这部分人群的参保负担,按常规,医保和养老保险要捆绑参加,但深圳市社保局特别要求非从业居民可只参加医保,同时其按月缴纳综合医保的,其最低缴费基数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降低为40%,按照上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计算,原本每月至少需缴交1939.8元,非从业居民则只需缴交最低1293.2元。尽管缴费基数下降了,但其所享受的住院待遇不变,只是计入个人账户中的基数有所降低。

“深圳市还将对非从业居民参加医保给予补贴。”杜斌告诉记者,住院医保缴交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的1%,即每人每月交32.33元;而综合医保缴费标准为:缴费工资基数的9%,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40%x9%=116.39元。根据这一标准,深圳市对参加住院医保生活困难居民每月每人补20元,个人只需负担12.33元/月;对参加综合医保的一般居民每人每月补贴10元,个人负担约106元/月。

另外,按照有关要求,目前深圳市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居民已由深圳市民政局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其参加住院医保,残疾人参加医保也有相关补贴政策,而享受失业保险救济金的居民则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交住院医保。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属于低保边缘的居民则没有任何补贴,导致该部分人员参保难、就医难的现象较为突出。对此,《补充规定》中明确要求,对于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150%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并由财政每人每月补贴20元,个人仅需缴纳约12元/月,从而有效解决该部分人群参保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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