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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添加时间:2013年5月29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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