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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继承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1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具体公式为: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职工个人账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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