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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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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非法行医法律责任
添加时间:
2013年11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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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mmslaw.com/
非法行医法律责任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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