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可获国家赔偿22万 另将追加精神损害赔偿
添加时间:
2014年1月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余某“杀妻”案将在13日9时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法律将还余某以清白。荆门市中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到今年4月1日被取保候审,余某被羁押了3995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初步估算佘的赔偿金将在22万元左右。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何家平说,检方将会支持法院宣布余某无罪释放。检方已组织专人对余某一案的批捕、起诉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区分责任,并按“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检方办案人员的责任。同时,检方如调查发现有渎职犯罪行为,将会依法处理。
另据报道,除了提出国家赔偿外,余某还提出了精神赔偿请求。据余某的辩护律师张成茂介绍,因为《国家赔偿法》里对精神赔偿没有相应规定,因此,他们按照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精神赔偿。
3月30日,余某的妻子张某(左)与女儿相见,张某说:“我女儿才是最大的受害人。”据悉,余某的女儿余女在校时得的奖状几乎贴满家里一堵墙,但是由于母亲失踪,父亲入狱,年迈的爷爷无力供给,她过早地辍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