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首页
律师简介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员工工资
劳动保障
劳动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事故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员工工资
劳动保障
劳动保险
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
办案札记
工伤鉴定
劳动就业
劳动安全
用工制度
养老保险
精神损害
医疗事故
工伤赔偿
合同赔偿
国家赔偿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696921382
联系人:
孙华
福建
厦门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负什么法律责任?
添加时间:
2014年1月26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推荐阅读:医疗事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我局制定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3.医疗事故鉴定--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
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规定
5.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