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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更多慢性病可享受医疗保险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看病难、看病贵”,这是长久以来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从广大职工和居民的角度来说,纳入医保的病种、特别是慢性病种多一些,门槛降低一点,看病成本和负担就会轻一些。
  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及与实施方案配套的《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中提到,自2012年1月1日起,更多的慢性病种被纳入医保范畴,同时,报销门槛也有所降低。新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降低了看病成本。
  慢性病入医保病种范围加大
  “10年了,为了给孩子治病,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可是孩子的病情还是时好时坏。因为得了这种病,孩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对象。”说起患有癫痫性精神障碍的儿子,省会职工刘某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原来,刘某的儿子在7岁时得了癫痫,后来通过服用药物,病情一直控制得很好。直到孩子高考那年,因为压力太大,导致旧病复发。“大学没有考上,对孩子打击不小,从那以后,他就变得特别固执。”刘某告诉记者,原来那个听话的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既固执脾气又坏的人。“凡事都必须要照他的意见办,稍不顺心就摔东西。”刘某说,为了给孩子看病,他们去过不少医院,药也吃了不少,可是孩子的病还是时好时坏。
  刘某说,他们曾先后给孩子找过几份工作,可是因为这个病,哪个单位都不愿意要,“处对象”更是无从谈起。“10年来,给孩子看病的单据攒了厚厚一摞。”刘某说,“现在好了,听说癫痫性精神障碍纳入医保范围了,以后给孩子看病能报销了,富余出来的钱可以给孩子买点进口药,治好孩子的病指日可待。”
  “《实施细则》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中慢性病的病种范围均有所扩大。”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主任助理李国伟介绍说,慢性病主要包括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肝炎、糖尿病等,但是还有大部分短期内不能治愈、且花费较高的疾病没有被纳入医保范围,因此,不少家庭在慢性病的重压下入不敷出。“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这一情况有所改善。”李国伟告诉记者,考虑到现在社会生活、工作压力大,精神疾病患者多,而此类疾病难治愈、花费高,因此,《实施细则》中,在原有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将精神类疾病从原来单一的精神分裂症,扩大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统称为“重性精神病”。“除此之外,城镇职工医保中慢性病病种还新加了血友病。”
  慢性病、普通病门诊合用起付标准
  据了解,《实施细则》中规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和普通病种门诊共设一个起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参保人群看病报销的门槛更低了。”李国伟解释说,一般来说,不在慢性病、特殊病等病种范围内的,归为普通病种,在门诊进行诊治,2012年1月1日前,这类病人看病的开销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属于自费范围。但是,在2012年1月1日后,普通病种门诊就医也可以报销了。
  “更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中规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和普通门诊共设一个起付标准。”李国伟解释说,以城镇职工医保为例,比方说,某个职工,他原来患有慢性肾炎,按照普通病种的标准在门诊进行诊治,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发展为慢性肾衰竭,而慢性肾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则属于慢性病范畴。“参保者报销医疗费用,有一定的起付标准,超出的部分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慢性病病种和普通门诊共设一个起付标准,就意味着,参保人群在因普通病种转为慢性病种后再次就医时,起付标准既包括慢性病治疗所产生的就医费用,也包括之前在普通门诊就医的费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群就医的费用。”
  李国伟还提醒参保职工,慢性病需认定的,应填写《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表》,凭二级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以及相关资料,于每月10日前向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患者从办理病种认定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李国伟强调,肺结核的认定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认定。
  起付标准降低报销限额增高
  “慢性病患者诊治费用的起付标准低了,而保险限额却有所上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慢性病患者的治疗负担。”李国伟表示,慢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改为按所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划分,即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起付标准不再‘一刀切’,让慢性病患者可以更灵活地选择就诊医院。”李国伟说,超出起付标准部分的报销比例也按照所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划分,其标准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医疗机构为80%。
  李国伟还表示,就慢性病报销限额而言,也比以前有所提高。李国伟告诉记者,2012年1月1日前,除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销限额为24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600元外,一般的慢性病报销限额只有800元。从今年1月1日起,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重性精神病、股骨头坏死、肺结核等的报销限额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血友病、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限额为每人每年2500元。
  为了极大地为参保人群提供方便,报销方式也有所改变。“原来,参保患者就医时,全部费用都要自己先支付,到了年底,再持医疗花费单据,到经办机构报销。”李国伟告诉记者,“现在,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治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李华)
  延伸阅读: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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