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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添加时间:2015年3月2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市政府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构建和谐本溪、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县(区)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加强对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对威胁公众安全、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计划,限期消除;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支持、督促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合法生产、依法使用、严格管理特种设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按章作业;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费的投入。
    (三)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把关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及时报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坚决杜绝因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企业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的提高;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公园、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安装有承压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环境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体系中。要努力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和必要保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特别是要把厂(场)内机动车辆和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设备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实现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运行。
    (一)加大对小浴室、小酒坊、小胶合板厂、小制衣坊、小食品(如豆腐、糕点等)作坊等场所使用的小锅炉进行整治,强化定期检验工作。
    (二)对宾馆、饭店、餐厅、食堂等场所使用的简易电梯进行整治,强化定期检验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电梯和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改)装的客货电梯要依法查处和取缔。
    (三)对重大建设项目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整治,查清项目建设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数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执行行政许可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加强对矿山厂(场)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提高注册登记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五、加强监督,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督促企业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企业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保证在用设备定期检验。依法构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动态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特种设备协管网络建设的领导,要在各乡(镇)、街道的安全机构中确定一名同志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质监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大对区、镇、街道和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作,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各相关企业及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数据库,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汇报。市质监部门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数据库,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做到监察、检验、使用单位信息的有效交换,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动态变化情况,消除特种设备监管的盲区与死角,实现快捷有效的动态监管。
    (三)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相关企业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向质监部门汇报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质监部门要建立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定期督查和整治的有效机制,督促企业整治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处置难以执行的要及时上报政府。
    六、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
    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预警机制是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降低事故损失最有效的措施。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市公安、安监、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电梯故障应急救援“110”联动措施,质监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反馈特种设备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引导,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减排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各部门、各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以锅炉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作,从使用环节入手,组织普查式的能效测试,对能效指标超标的在用特种设备限期整改或改造。质监部门要与经委、环保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强与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的合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各县(区)政府、质监部门、新闻媒体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不断增强全社会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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