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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分类的核定程序

添加时间:2015年4月25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时,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明其性质,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投资来源、经营性质等有关分类界定的规定予以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或"营利性"。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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