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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7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一)书面申请报告,包括:
  1、收到设区的市劳动鉴定结论的具体日期;
  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具体理由;
  3、向省申请的具体日期。
  (二)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表》:
  1、基本栏目填全;
  2、设区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并盖章;
  3、随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主要病历材料复印件(包括诊断书、出院小结、各项检查报告,片子不收);
  4、伤者和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分别包括联系人、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其中单位要盖公章。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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