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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执行范围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2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加班工资的执行范围

1. 企业的正副科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实行请事假在一定天数内照发工资制度的干部或个人,加班后不发给加班工资。

2. 必须随同生产工人一起加班的正副车间主任、一般干部和工人,又不实行请事假在一定天数内照发工资制度的,可以发给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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