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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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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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月1日起,甘肃省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办理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受益人数达到70多万人,人均普调水平达到180元。
此次调整保持了与前几次调整的连续性,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调整水平仍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平均水平为140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 (职)人员、高龄人员进行了特殊调整。
甘肃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无遗漏、无差错、无延误”,努力在春节前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