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首页
律师简介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员工工资
劳动保障
劳动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就业

行业动态法律法规员工工资劳动保障劳动保险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办案札记工伤鉴定劳动就业劳动安全用工制度养老保险精神损害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合同赔偿国家赔偿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696921382
联系人:孙华
福建 厦门

就业政策应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协调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朱曼妮 (浙江嘉兴市信息中心)

周亚新 (浙江嘉兴学院)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提出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在就业方面表现为每年大量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人员再就业、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或非农产业转移三大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局面,就业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浙江省的就业形势总体上是平稳的,这不仅得益于浙江省长期高速的经济增长,也得益于浙江省的经济结构和浙江省相对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意识。但是,在区域壁垒、城乡壁垒日益淡化的情况下,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增多。如何面对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就业压力,是值得思考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按照“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要求,在就业领域,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就业。但是促进就业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调整产业结构以扩大劳动力需求,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等都可以促进就业。我们认为,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会发挥重大作用,如何把就业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城市化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有机结合起来,是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对全面实现小康、对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都有积极的意义。

国内生产总值、物价指数和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的三大指标。在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我国,失业率这一指标的起伏对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在经济保持增长、物价指数平稳的情况下,促进就业已经成为衡量经济工作的一个优先指标。而且促进就业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扩大消费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

解决就业问题一般从缓减劳动力供给和扩大劳动力需求两个方面着手。缓减劳动力供给主要取决于人口控制政策、降低劳动力参与率、延长教育年限等措施,但是这些措施要么是长效的,要么与其他因素交织很难在短期内起作用,而扩大劳动力需求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弹性,但困难的是在伴随我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同时就业弹性的不断下降。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就业看成是经济运行的结果,而应该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就业。所以,我们认为关键是要确立就业增长优先的思想,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时应该考虑到就业政策的相互协调。

一、 就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政策相协调

不同产业的每百万元投资能够吸收的劳动力数量(就业容量)是完全不同的,一般来说,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要远远高于第二产业;在第二产业内部,轻纺工业的就业容量要远远大于重工业。所以在我国的特定国情下,在力发展那些劳动力吸纳能力强的产业或行业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这些产业多数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和在国际上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与我国建设世界工厂和我国部分地区提出的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在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时特别要重视最终消费品制造业的建设。这既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也可以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为经济发展奠定社会稳定的基础。所以,我国以及各个地区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应该考虑与就业政策相适应,毕竟人口众多是我国的最大国情,劳动力价格较低且相对素质较高才是我国的最大优势。

二、 就业政策与所有制政策相协调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应该享有相同的政策,这既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也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浙江省之所以经济发展较好,同时就业形势也比较宽松,在很大程度上与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比例较高有很大关系。从我国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公有经济从业人员的绝对量和相对量都呈现下降的趋势,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吸收新增劳动力和实现再就业的主要渠道。而且从非公经济的发展轨迹来看,许多非公经济的发展都是从服务业、低端产品起步的,这些企业的进入门槛低但就业容量大,对就业问题的解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把就业政策与所有制政策相协调,不仅要求制定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而且特别要制定更灵活的鼓励那些对解决就业问题有重要作用的倾斜政策。西方国家如德国等对灵活就业的员工和企业进行税收减免以促进就业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

三、 就业政策与区域发展政策相协调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征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各个地区之间在物质资源、产业结构现状、人力资源的供给状况等方面的特殊性来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在基础条件比较好、人力资源素质高、人才高度集聚的地方可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而在人口多但平均素质较低、基础条件差的地区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区域之间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四、 就业政策与城市化政策相协调

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工业化与城市化是相互伴生的现象,但是我国却出现了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特殊现象,这种滞后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化是解决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城乡发展差异等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就业的关键。把就业政策与城市化政策相协调,首先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时要处理好大中小城市的关系,对于浙江省来说,大中城市的发育严重不足,很难起到规模效应和辐射作用,所以浙江省应该实施积极的大中城市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和发展大中城市,切实改变那种“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象城镇;走过一镇又一镇,镇镇象农村”和“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的现象;其次要切实做好各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为城市的长远发展和第三产业的大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