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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

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证据材料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0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1、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或转预售合同书。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4 、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
  5 、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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