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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有新规

添加时间:2018年2月21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今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人,在家里接受医生治疗,也能报销了。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对家庭病床的条件范围、申报程序、治疗以及结算办法等进行了规定,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条件范围
  据省医保中心主任王长钦介绍,该办法主要是针对那些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需要在家继续治疗的人而制定的。例如脑中风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而病情符合住院条件者;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或骨关节损伤不能行动者;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者;长期卧床不起或70岁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者等等。
  申请程序
  患者申请办理家庭病床时,要经定点医院经治医师填写申请表,经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并附两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由定点医院报省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备案。定点医院应客观真实地提供临床病历资料。家庭病床每一治疗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确需继续治疗的患者须重新申请办理。
  定点医院应按规定为家庭病床患者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及时巡诊、检查和治疗;严格按照审批病种提供诊疗服务,不得将无关病种的检查、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严禁搭车开药或串换药品。定点医院为参保患者提供报销范围外的药品或服务项目时,应事前征求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患者可以有权拒付费用。
  起付标准
  参保职工在家庭病床花费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住院支付比例结算,但不设定起付标准,实行人均费用限额管理。
  定点医院
  据介绍,我省确定了9家省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定点服务医疗机构: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二附院、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建筑医院、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郑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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