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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构成

添加时间:2018年5月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1、按经济收入分类。即由于经济收入多少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保险政策。收入高的人群往往需要自己缴纳全额的保险费,或者是按收入的比例缴纳较高的保险费,或者是必须参加高费用的医疗项目保险,有的甚至不强制参加医疗保险。对中等收入人群保险费由雇主和他们自己共同承担,而雇主须承担大部分或全部。对于低收入的贫困人群,往往采用由政府资助保险费的办法参加保险。

2、按职业分类。即对不同职业的人群实行不同的保险政策。 (1)各类企业中的工人或雇员。他们是医疗保险的主要对象,一般的医疗保险政策即针对这部分人群来制定。(2)政府公务员、国家兴办机构(包括科、教、文、卫等)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医疗保险费一般由国家负担。(3)自我雇佣者,包括各类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这部分人群往往自己选择保险方式,并自己缴纳全额的保险费。(4)农民。由于这部分人群比较分散,不易管理,所以往往采取独立的保险政策,主要保一些费用较高的项目(如大病保险)等。(5)部分特殊人群。如退役军人等。

3、按年龄分类。主要表现在:(1)许多国家把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为特殊保护对象,由国家负担保险费,支付医疗费用时没有或只有小比例的费用分担。(2)对于社会保险基本项目以外的保险或商业保险,往往按不同年龄段收取不同的保险费。

4、按健康状况分类。这主要表现在:(1)对一些健康人群或患有一些特殊疾病的人群(如残疾人、癌症患者、艾滋病患者等),由国家出资负担保险费、医疗费。(2)对社会医疗保险基本项目外的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常常按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分类,分别收取不同的保险金额;对一些高危人群(如吸烟者、酗酒者等),须收取较高比例的保险费,即进行所谓的“危险性选择”。

我国城镇实行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加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目前尚只限于城镇职工,这部分人群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各类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可包括乡镇企业)的职工;二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三是个体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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