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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内容、原则和订立程序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3年4月2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1)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时期、不同企业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过去,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与发展计划的各项指标;
  <2>企业行政方面为实现各种计划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以及为实现计划应当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3>有关劳动竞赛中如何组织职工改进技术、提高技术的问题;
  <4>有关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
  <5>有关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安全卫生状况的问题,确定如何使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金以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与计划;
  <6>有关巩固劳动纪律的问题,制定本企业的厂规,确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
  <7>有关职工技术培训的各种制度,举办技术培训班、技工学校等促进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措施;
  <8>有关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劳动保险的办法。但就现阶段我国各企业实行的集体合同,特别是三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其内容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2)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3>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3)为了使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度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3>修改并正式通过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根据全体职工的意见,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通过。
  <4>签字、备案。集体合同正式通过后,应由厂长或经理和工会主席签字,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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