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首页
律师简介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员工工资
劳动保障
劳动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就业

行业动态法律法规员工工资劳动保障劳动保险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办案札记工伤鉴定劳动就业劳动安全用工制度养老保险精神损害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合同赔偿国家赔偿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696921382
联系人:孙华
福建 厦门

拥有职业资格更容易找工作

添加时间:2014年5月26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随着年后招工高峰的到来,很多行业都开始大量招人,在众多的求职者中,用人单位也开始关注求职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据了解,自1996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已有30余万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技能人才(技师以上)达4000余人。
  昨日,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看到,市场内的招聘企业对于钳工、焊工、磨工等,都要求职者提供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些工种都是技术性比较强的,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一旦出现什么意外,企业承担不起。”记者观察,除了一些工厂外,一些服务行业的企业却不知道求职者是否应有职业资格证书,据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李振涛介绍,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服务行业中,像营业员、推销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工种都必须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而办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持证找工作十分容易。
  据了解,依据相关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收无证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