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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

公民死后是否享有姓名权?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网友提问:请问我哥哥在去年三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但是今年二月份还有人冒他的名义从事一些非法的事情,盗用了他的身份证,请问这样是否侵犯了我哥哥的姓名权?
伍怡律师回答:
  姓名权与人身权不可分离,具有很强的专属性,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死后不再享有姓名权。
  如果,公民死后,有人假冒其生前姓名从事某些活动,则是侵害了死者的名誉权,而不是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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