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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方法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2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伤保险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的方法有以下四种:
    1?协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工伤待遇如何结付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磋商,从而达成共识解决争议。协商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一般都能自动履行。
    2?调解,一般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上,规劝说服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自然协商,达成协议,从而使工伤保险争议得以解决的方式。调解有利于双方对协议的履行,但是,调解不是处理工伤保险争议的必经程序,当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时,他们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是由第三方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工伤保险争议,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断,从而解决争议的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但我国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因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工伤保险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诉讼是工伤保险争议得以解决的最终的最有效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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