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首页
律师简介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员工工资
劳动保障
劳动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法律法规员工工资劳动保障劳动保险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办案札记工伤鉴定劳动就业劳动安全用工制度养老保险精神损害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合同赔偿国家赔偿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696921382
联系人:孙华
福建 厦门

2017年办理护照所需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Tags: 护照   http://www.xmmslaw.com/
  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以下大律师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首次办护照需要什么证件的内容。

  一、办护照证件材料

  其实办理护照需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需要你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办护照的地点就行了,当然还有一部人,需要有相关证明材料,下面小编为您归纳哪些人需要证明材料。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二、护照办理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三、护照办理注意事项

  1、上述人员如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可办理旅行证,无须网上预约。此类申请因需向国内原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和原持证件情况,办理时间不确定,申请人需等候通知。
  
  2、护照/旅行证申请均须提前在线预约。提醒您留意证件有效期和有效页数,结合个人出行计划尽早预约办理。除以下情况外,未提前预约的护照/旅行证申请将不予受理:
  
  (1)新生儿首次办证;
  
  (2)临时来韩中国公民因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办理旅行证;
  
  (3)因奔丧、探病、就医等紧急原因急需办理护照却又无法预约就近时间段的。请联系使馆领事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3、护照预约暂不支持手机登录,请您使用电脑和IE浏览器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资料、上传护照照片、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网页提示打印表格。上传照片时如照片未通过系统检测,可跳过此步,在现场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2张符合要求的纸质照片。为减少您的等待时间,请务必按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来馆办理。无法按期办理的,应至少提前2天取消原预约,然后再次进行预约。
  
  4、所有护照/旅行证申请均需审批,受理您的申请并不意味着已批准您的申请。在获发中国护照/旅行证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和确定行程,以免给您造成损失。
  
  5、受理申请时,辅助申请材料原件将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请注意核对。换发新照后,旧照将被注销后退还申请人。
  
  6、对于窗口受理时已明确告知申请人以传真方式补充材料的,或受理后在审核过程中通知申请人以传真方式补充材料的,请务必在补充材料首页注明取证单号、申请人姓名以及传真页数,并在发送传真后拨打电话予以确认。如因申请人未拨打确认电话而造成申请延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7、护照/旅行证遗失后,已向我馆递交的护照/旅行证补发申请不可取消或撤回。递交护照/旅行证补发申请后,遗失或被盗的护照/旅行证将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旅行证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8、取证单是您领取已办妥证件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申请人本人持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馆办理取证手续。因取证单丢失等原因导致证件被其他人领取的,使领馆不承担责任。
  
  9、取证日期一般会标注在您的取证单上,请按标注的取证日期取证。取证后,请当场确认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如有疑问或证件内容有误,请当场向窗口咨询。
  
  10、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旅行证。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旅行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6921382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