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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大胆改革经营者收入制度

添加时间:2013年7月8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从17日召开的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2000年产权代表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公司对现行经营者收入制度进行大胆改革,将产权代表责任人的年度薪酬由过去的每月工资加年终奖金改为基本薪酬、年功薪酬和激励薪酬三部分。其中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在年度薪酬中的比例大大降低,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年功薪酬和激励薪酬比重相应增加。

日前,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出台了《产权代表责任人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经市国资办批复,同意今年起试行。根据《暂行办法》,建设控股公司直属企业的产权代表责任人的年度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固定收入,每月以现金发放;年功薪酬是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后获得的奖励,年终一次性现金支付;激励薪酬是超额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后,从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奖励,激励薪酬以模拟期股或激励期权方式支付。

模拟期股是将产权代表责任人当年应得的激励薪酬按照当年企业每股净资产折算成股份,该股份不是企业的实际股份,是模拟的,但与企业的实际股份享有同等的分红派现权利。模拟期股自获得的次年起以每年20%的比例变现。企业增资扩股或原股东股权转让时,模拟期股可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股份。激励期权可以在两年后以约定的价格分三年购买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然后通过上市流通进行兑现。

《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如果该企业未完成利润计划,则企业产权代表责任人不获得年功薪酬,并根据未完成计划情况计算应扣减的薪酬,折算成负期股或负期权,作为扣减项计入该产权代表责任人个人帐户。企业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技术骨干的年度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比照产权代表责任人的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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