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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添加时间:2014年1月14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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