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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

求职部分 维权

添加时间:2014年1月2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1、我来东莞求职,发现电话亭、公交站贴着一些招聘小广告,马路旁也时常有人散发招聘宣传单,上面写的工作条件和待遇都不错,这些信息可以相信吗?
答:路边散发的小报、宣传单以及在电话亭、公交站等公共场所乱张贴的招聘小广告不可轻易相信。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员工求职心切的心理,在小广告和宣传单上刊登一些要求比较低、待遇却比较高的信息,引诱求职者前去应聘,然后利用酒店、宾馆大厅、酒吧等人员出入比较多的场所或临时租用房间,以酒店、宾馆、酒吧人事部名义招聘员工,采取签劳动合同、办入职手续、安排好职位等方式收取服装费、培训费、报名费、好处费等。
有的骗子为使求职者放松警惕,故意要求其将现金汇入公司帐户(其实是个人帐户),骗取钱财。更有一些不法分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甚至给求职者造成人身伤害,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应及时脱身,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听说职业介绍所可以帮我找到工作,请问怎样分辨合法和非法职业介绍机构?
答: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另一种为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合法职业介绍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性职业介绍许可证》、《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广东省深圳市经营服务性收费价目表》、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活动时,须佩戴工作证和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非法职介机构不具备上述证照或证照不全,工作人员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非法职介的常见形式有:打着某信息服务部的招牌,发布招聘信息招揽求职者;临时租用工作场所,办公设施简陋,通过散布一些很有诱惑性的虚假信息骗取求职者钱财。
3、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到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要看清楚职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有无佩带工作证或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2)要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求职者可通过咨询工作人员或经营场所悬挂的《收费价目表》了解。要谨防职介机构以代理招聘的名义收取押金或其它各类费用。
(3)交费前要弄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内容,求职者与职介所签订服务协议,应写明要求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条件、服务期限等,以免协议不明引起纠纷。缴纳费用要有收据,并注意保存,不要将收据轻易交给他人。
(4)发现职介所有不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收费不给收据、散发虚假求职信息、收取中介费后不介绍或作假介绍,甚至与用人单位勾结起来行骗,非法获取求职者钱财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4、我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时被骗,后来发现该机构没有营业执照,属非法职介,我该到哪里投诉?
答:不管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合法,只要其有违反职业介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到劳动局信访部门投诉。
5、a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招聘文员,看到广告后小何到a公司应聘。面试时工作人员告诉小何,他们只是帮b公司招聘,而且要小何交200元报名费才推荐,无奈之下小何交了钱,工作人员让他拿着收据到b公司报到。报到后,b公司收回收据并跟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由b公司保存,然后又将他安排到另外的c公司,说要实习半个月再回公司正式上班,实习期间,要先向b公司交纳150元食宿费和300元社保费。由于签了合同,小何放心地到c公司实习,回来后却发现b公司已搬迁,再去找a公司,a公司拒不承认,经到工商部门查询他才知道a公司根本没有登记注册。从小何求职受骗的事例中,求职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小何的遭遇是存在比较普遍和典型的问题。即使是对在合法报刊上刊登或在其它正规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求职者也要提高警惕,多留个心眼。应聘前,为慎重起见可先登陆相关网站查询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无工商注册登记),确定是合法单位后再去应聘。对a公司无照经营的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a公司和b公司分别以报名费和食宿费为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报名费、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如应聘时招聘单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应拒绝交纳,如有交纳,也应注意保留收据、介绍函、劳动合同等凭证,并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
b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持有一份的做法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返还合同,如单位拒绝,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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