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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

注意协商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3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劳资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谈工资水平,也可以谈内部分配办法的预订,谈工资的最低保障,谈按生产要素分配,还可以就原来集体合同中的工资内容进行细化等。协商时,可以就工资问题进行全方位协商,也可以就其中一两个问题协商。对一个问题可以一次协商,也可以分几次协商,工资协商的立足点要放在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上,重点要放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加强对劳动者的保障力度上,凡是企业增加工资或者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工资水平要下降,或者职工间工资关系要调整,工资差距要拉大等大的动作,都应放在桌面上进行协商。对于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应配套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水平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相协调,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也应是多样化的,可以是一个企业内的协商也可以以某一类小企业群为单位进行行业协商。私营企业规模小,组织机构不健全,要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区的作用,试行经济区管理机构、业主代表、工会三方协商,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企业要注意将工资集体协产商同原有的职代会职能结合起来,实行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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