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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加班成社会常态化问题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6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目前不少行业都存在加班现象,不少人拿不到加班工资,或者工资水平很低。节假日加班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追加的劳动,根据相关法律,理应拿到几倍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有1。5倍的,有2倍的,也有3倍的。这个问题已经写入了法律,有法可依,但现实情况还是不理想,这只能说明执法环节出了问题,还有漏洞。所以,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而不能仅仅作为劳动纠纷来处理。
  加班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今天的中国,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加班带来的诸多问题是许多人必须面对的。导致加班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工作任务本身过重,二是个人工作能力与企业的期望值之间不匹配。很多人加班了不敢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加班费,最主要的原因是怕丢了工作,维权成本太高,让他们只能望加班费而却步。
  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作用。工会是劳动者的代表,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在劳动者加班费的问题上绝对不能失声。很多拿不到加班费的劳动者,之所以不敢维权,主是害怕因此而丢了工作,得不偿失。在这个时候,作为工人自己的组织,工会更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任何雇主都应把支付加班工资算作成本的一部分,如果不给,雇主实质上就侵占了劳动者的劳动,是一种侵犯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认为,出现目前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社会现实,可能劳动者会在一次争取加班费的过程中胜利了,但是他可能因此失去工作或者晋升的机会。隐性加班也是如此,劳动者如果不利用个人的休息时间来完成任务,领导就会认为这个人能力不行,也会失去很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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