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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明确任务优化创业环境

添加时间:2017年2月6日   来源: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http://www.xmmslaw.com/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决策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经济环境中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在这一背景下,广开就业门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成为当前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做个小买卖,开个小餐馆、理发店等等,一个人就业就可以养活一家人。据统计,我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人就业。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不仅能够解决劳动者自身就业的问题,而且能够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具有就业的 “倍增效应”。个体和私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产业等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是劳动者创业的重要领域,也是就业岗位增加的重要渠道,因此,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使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应当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二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抓手。2002年以来,我国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比如,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解决创业者的融资问题;通过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者的经营负担;通过提供减免费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的经营能力。此外,还要求各地在经营场地上予以支持,等等。这些政策都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创业的重视、鼓励和大力支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发挥政策促进创业的效力,应当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不利影响的重要举措。经济增长趋缓对就业的影响正逐步显现,出口依存度较高的纺织服装、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许多中小企业停产、关闭,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对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要继续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其自身努力,更多、更好地开发就业新领域,创造就业新机会;另一方面,要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帮助他们攻克难关,不断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保持其就业的稳定。     
    二、科学分析,积极应对,努力破解劳动者创业面临的难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许多地方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积累了好的经验,但劳动者在创业中仍然面临一些难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压力更大。     
    一是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一些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创业壁垒仍然存在,劳动者创业领域受到限制。一些地方行政监管不规范、不透明,多头收费、乱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造成当地中小企业和个体户负担较重。一些地方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中小企业信息不畅,应对不及时,生产经营面临困境。     
    二是创业政策有待完善。国家实施了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是资金紧张、融资困难仍然是创业者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创业者面临的最大难题。不少创业企业还反映,企业纳税和缴费压力较大,用工成本不断攀升。     
    三是创业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创业者缺乏创业知识和技能,常常不知道如何创业,从哪里着手创业,怎么管理企业,等等,导致创办企业的成功率较低,存活期较短。同时,大多数高校和中学都没有创业教育和相关培训课程,创业教育体系很不健全。     
    四是创业服务有待加强。专业化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会计、银行、法律、管理咨询、注册代理等社会化服务资源比较稀缺。政府的行政审批、创业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也相对缺乏,创业企业需要及时的指导和有效的支持。     
    五是创业意识有待培养。创业活动不仅需要创业意愿的推动,也需要敢为人先、勇于创业、不惧挫折的创业精神。在我国适龄劳动人口中,希望创业、愿意创业、敢于创业的人数比例偏低,城镇居民创业意愿不到5%。大学生毕业创业比例不到1%,而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已达到20%左右。    
  三、明确任务,优化环境,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党的十七大提出,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法》规定,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5号)也都对此作出了部署和安排。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8]111号),针对促进创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全力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是把握工作重点,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当前要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同时积极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大幅增加,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要针对劳动者创业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着力抓好四方面政策的落实与完善: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二是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简化审批、办证手续。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四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着力提高创业培训质量。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措施,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在优先保障劳动者创业场地的同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开发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四是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为创业服务的专家队伍。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完善服务内容,搭建信息平台,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创业服务。还要采取措施,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便利。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多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指标考核体系。三是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建设创业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选树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切实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党委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政策,整体提升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业带动就业率,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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